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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拼接屏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0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8-0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中心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园三区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810255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216701转8002

  采购项目名称:报告厅拼接屏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FB-H16113BZ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1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融合显示系统控制器、融合显示系统融合服务系统、视频反射终端等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的审批 未经专家论证可采购进口产品,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中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对节能环保产品进行额外政策性加分。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数量:一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3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2时30分至13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3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3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37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为技术30分 价格30分 商务40分。

  开户名(全称):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复兴路支行

  帐号:91230154800006607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10-68216701转8002,17010050700

  传真:010-684651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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