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安装工程 已由桃源县发改局以桃发改招〔2016〕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桃源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源县漳江镇;
2.3 规模: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为框架结构,分南北两栋,南栋四层、檐高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CDZX2016-0832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4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17 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 请从2016年 8 月 11 日~2016年 8 月 17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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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9 月 2 日 09时30分,地点为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源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6629327。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招 标 人:桃源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 系 人: 李忠勇 周溶
电 话: 0736-7262528
传 真: 0736-72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