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TV2.5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邓州市公安局TV2.5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邓州市公安局TV2.5LED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DZB-NY-2016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购置LED全彩显示屏显示屏P2.5(12.128�O)、同步控制硬件和软件、中央控制器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附随服务)。
2.2质量要求:合格;
2.3预算金额:797000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壹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 2016 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邓州市新华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工商银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公司联系地址、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及法定代表人手机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4月、5月、6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网址或电话等可查询方式)、被委托人劳动合同、工资证明、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上述第三项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800元/标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邓州市新华路与古城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工商银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邓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278320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6087739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