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中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中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人)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中河商会大厦智能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备【2012】13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孙马村、蔡家漕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7760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A楼7层、B楼24层
项目总投资:55566.004(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18.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A/B楼视频监控系统、A/B楼入侵报警系统、A/B楼电子巡更系统、A/B楼一卡通系统(除A楼的考勤子系统和消费子系统)、B楼综合布线系统(除1~3F各机柜至信息点的管线及信息点位)、B楼计算机网络系统、A/B楼能量计量系统、B楼公共广播系统、A/B楼UPS及防雷接地系统、A/B楼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各系统的安装与调试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鄞州区技防办验收,并配合总承包人达到创杯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人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工期要求:智能化安装跟进总承包施工进度,并与总包同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提供投标人在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连续三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有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完工证明材料。
5)、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0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或投标入围资格。
6)、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为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完工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中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人)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