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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8-17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政府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SJSZC-XM201606298800

  二、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邮编100043)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68875246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68878003

  十、采购内容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项目 控制预算金额:2,25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方需提供知识产权承诺书。

  (7)投标人所投产品(详见技术要求)需具有公安部检测报告。

  (8)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售后服务。

  (9)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一、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套,请携U盘拷贝电子版,标书售出后不退。

  十二、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十三、投标方式与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方式:现场递交。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并签字确认)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同时递交“收退保证金协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注: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交纳不实的,一经发现,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如做汇款(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20001340900881404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八角支行),请在汇款单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SJSZC- XM201606298800),并将汇款凭证在开标日之前传真至石景山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六、项目负责人:郝洪生

  十七、注意事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电话、短信或传真等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故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签到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请投标人予以配合。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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