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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公安局吉县公安局城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016-08-22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吉县公安局吉县公安局城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CXD2016-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公安局城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县公安局,该项目为垫资项目,建设资金分五年付清,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施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吉县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前端设备建设、中心平台软硬件设备建设和派出所建设。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吉县公安局城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2.6采购预算:6128032.6元。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自主产权的光纤网络资源,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5)开户许可证原件;(6)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等证明材料;(9)就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人(企业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30分。

    7.2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方:吉县公安局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834347222

    招标代理公司: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49572222

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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