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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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额济纳旗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阿拉善盟 |
公告时间 |
2016年08月22日 13: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13日 08:30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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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额济纳旗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批准文件编号:额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10号采购文件编号:AMFY-CG-2016-09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额济纳旗公安局购置智能交通信号灯政府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通信工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是信号灯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同一个品牌信号灯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企业。4、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22日至2016年0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4:00―6:30时到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3、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4、生产厂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原厂公章);5、额济纳旗检查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供应商经额济纳旗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6、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函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按公告要求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标论处。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3日投标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3日开标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 |
邮政编码: |
735400 |
联 系 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5104837204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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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额济纳旗公安局 |
地 址: |
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
邮政编码: |
735400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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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48012209 |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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