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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6-08-23 来源:新疆昌吉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昌吉市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HW2016-191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1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摄像机和摄像机镜头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点(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七、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下午20:00点(北京时间)。 
    3、保证金: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XX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注:1.疆内企业以支票形式缴纳,未成交的现场退还其支票。 
       2.疆外企业以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未成交的携带收据前来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07006933941 行号:104885001050 
    联 系 人:  南苏宸       联系电话:0994-2528713 
    八、采购单位:昌吉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范磊  联系电话:18096826097 
    九、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   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真:0994-2528713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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