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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胜黑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016-08-2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41220160302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胜黑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安县胜黑线(六里桥至威利邦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发[201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政府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县政府筹资100%,招标人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安县胜黑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台安县胜黑线

 

2.3 工程规模:10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安装、调试

 

2.4 合同估算价:291万元

 

2.5 招标范围:市政及电气工程

 

2.6 工期要求:2016年9月26日开工至2016年10月26日竣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仅出售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企业资质证书(2015新资质)的复印件。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4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胜利路北

 

联  系  人:张玉力

 

电      话:0412-48040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政编码:114009

 

联系 人:张秀茹、张猛

 

电    话:0412-6382001/6352001/6331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801 

 

E - mail:lnbzzbb@126.com

 

开户 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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