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邕宁区永乐小学监控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邕宁区永乐小学监控视频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D)2016017JYN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300万智能网络枪型摄像机 |
4 |
台 |
2 |
300万(定焦、枪机)型网络摄像机 |
40 |
台 |
3 |
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4 |
300万网络球机 |
2 |
台 |
5 |
(网络摄像机)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 |
6 |
台 |
6 |
(网络摄像机)厨房专用防油污摄像机 |
4 |
台 |
7 |
饭堂温湿度传感器 |
10 |
个 |
8 |
硬盘录像机 |
3 |
台 |
9 |
监控硬盘 |
24 |
块 |
10 |
显示设备 |
4 |
台 |
11 |
视频联网监管系统软件(含服务器一台) |
1 |
套 |
12 |
监控布线 |
57 |
点 |
13 |
24端口全千兆交换机 |
3 |
台 |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近三年曾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由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联系人:梁天琦(13768441034)李芬(13878135012))。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竞标人应于截标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日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地址:邕宁区蒲庙镇和美巷15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孟廷137686324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梁丽君 联系电话:0771--2821089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电话:0771-4790503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