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金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一期)(招标编号:GXZH2016HW119;采购计划编号:P-20160727-001417)举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金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一期)
2、项目内容及数量:
1)修复各村居(社区)故障监控点共65个;2)改造原有模拟视频监控点为数字监控点共222个;3)补充新建各村居(社区)视频监控点共178个。
本项目采用施工设计总承包模式,中标单位不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须在施工前委托有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各安装点土建部分进行勘察设计,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纸,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上述所列各类型监控点为预计施工数量,合同结算价以按照实际施工点数量计算。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接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玖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7,938,2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勘查设计、硬件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广东省内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级别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需所投主要产品设备生产厂家直接开具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产品设备主要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原件携带至开标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直接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
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同级别备案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0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开标室。
五、信息公示及供应商注册
1、本项目信息公示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
2、已经报名的供应商须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主页→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胡煜 联系电话:0756-72639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05 邮编:519070
联系人:刘万春、2625399(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yjlwc@163.com
李仙阳(标书售卖)2625188、代琴(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邱俊翀 0756-7263070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