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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管段隧道光纤感温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6-08-3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代码:00012016020089

凌源管段隧道光纤感温报警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凌源管段隧道光纤感温报警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凌源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期

 

2.1项目概况:凌源管段隧道光纤感温报警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2.2为提高凌源管段下辖牛河梁1#2#隧道、大窑沟1#隧道消防设施的防护等级,保障高速公路车辆的交通安全行驶。拟对牛河梁1#2#隧道、大窑沟1#隧道内感温光纤报警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并需与原火灾报警系统进行联网,为下阶段隧道内机电设施联网控制预留联网接口。

 

2.3本项目计划工期: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工期为35日历天;划分1个合同段。

 

2.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体施工队伍必须是本企业的施工队伍。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0日9:3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凌源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北炉乡�K罗树杖子村 

 

邮政编码:122500                       

 

联 系 人:朱俊伊                        

 

电    话:13052611115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0号

 

邮 政 编 码:110006

 

联 系 人:李炎宇

 

电    话:024-83733446转83

 

传    真:024-83733837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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