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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南平森林支队安防设施工程

2016-09-06 来源:福建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南平森林支队安防设施工程已通过 上级专项会议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南平、福安、武夷山大队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总造价约人民币24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南平、福安、武夷山大队铝合金推拉窗、铝合金固定窗、限位卡(无限供应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预算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4738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①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②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当期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当期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内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 09 06 8:30时起至2016 09 10 日23时59分止(节假日照售),登入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上“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注意:据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请投标人注意2016年09月01日-10日因特殊原因,本购标书系统将于每天18:00关闭,期间购买标书的请在此之前完成。)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昇招字(南2016)第040号”字样
(注: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09  19 0900分,提交地点为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pzbtb.cn:8081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森林支队    ;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167号  ;
电话:0599-8882536
联系人:任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马坑路7号汽配厂宿舍6号楼202室 
电话: 0599-8899933 ,传真: 0599-8838230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号:1391 0101 0400 20542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已缴交费用的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打开招标公告的最后一行即可点击投标报名,事先准备好网银,系统提示打印的投标报名单即等于购买标书时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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