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FR-G-2016-088-1(2016晋安财购计[35-1]号)
2、招标项目内容: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期)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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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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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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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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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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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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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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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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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远程医学诊断与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二期) |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
0591-83638819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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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280.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9-02至2016-09-08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 2日起至2016年9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
6、联系人: |
高雅莲 |
7、联系电话: |
0591-86215533 |
传真: |
0591-88252211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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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fjfr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本次采购的医用打印机可对应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文件(产品注册文件)中,产品名称可以为自助医用激光取片机、医用胶片打印机、医用数字激光打印机、医用干色激光打印机四种产品中的一种,投标人应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应的备案文件(产品注册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09-22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09-22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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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文化宫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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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42216442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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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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