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项目广播音响多媒体系统设备及桌椅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招[2015]16号文批准招标,使用方为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代建方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项目广播音响多媒体系统设备及桌椅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要求:第一包:广播音响多媒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包:桌椅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3、招标内容:参数要求详见本项目主材采购清单;
4、采购数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主材采购清单;
5、供货地点:衡阳市蒸湘区湘桂村;
6、计划供货时间: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为制造商对本项目在衡阳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
4、第一包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5、投标产品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3年9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9 月 9 日至2016年 9 月 13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
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
①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注明投标包号的方为有效);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④ISO9000/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⑤制造商对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在衡阳地区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⑥社保登记证或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⑦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查询证明。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扫描件及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图纸及清单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包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人企业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开户行:建行衡阳华新支行
账 号:4300 1530 9640 5250 4070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项目广播音响多媒体系统设备及桌椅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 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5: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16年9月28日15:30(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使用方: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
代建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解女士
电 话:1519745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