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网络监控设备采购
2016-09-09 来源:深圳市东方招标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网络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619808
2、项目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网络监控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驻看守所网络监控设备采购 数量:1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09月09日至2016年09月19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09月19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7日09: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的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征宇、施银茂
联系电话: 0755-83170027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l.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