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2016年南水镇智能视频门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6-445H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810-00152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2016年南水镇智能视频门禁系统建设。
2. 项目内容及数量:2016年南水镇智能视频门禁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肆仟玖佰肆拾玖元捌角陆分(¥204,949.86)
上述预算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和调试工作。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货物(智能门禁主机、高清摄像头)制造商,须提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证明(或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或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4、制造商和其经销、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但同一制造商的不同经销、代理商可同时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9月 13 日~ 9 月 20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明敏 联系电话:0756-7718358
联系地址:珠海市南水镇浪白路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刘建成、0756-3361075(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