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囊谦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囊谦县广播电视台能力建设项目(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6-044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名称 |
囊谦县广播电视台能力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6-044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控制额度 |
200万 |
资金来源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解决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有类似的经营范围;且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9月20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联系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71-8114239 电子邮箱:xhzbqhfgs@163.com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有类似的经营范围;且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下午14:30 时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下午14:30 时 (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西川南路53号) |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人:囊谦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地址: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香达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97142412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收款人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10902295610703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76-8871421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