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1.2招标编号: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6-0525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50544300.62元
2.2建设地点: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3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96000平方米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425日历天(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相关证件);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不存在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提供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也不存在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权力机关查处、调查的情形(提供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注册证、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机械员,均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连续三年的社会保险费用交纳凭证),以上所有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业绩要求:具备医疗行业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所用主要设备需提供生产商授权并提供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正本须为原件。
3.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23 日至2016年9月29 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向内200米,青海物产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相关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进青备案登记(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0元(图纸另算,一套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分前(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971-7194754
8.2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向内200米,青海物产5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14486
电子邮箱:xhzbqhfgs@163.com
8.3开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10902295610703
9、监管部门: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
监督电话:0971-8210277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纪委 监督电话:0971-7192457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