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交通指挥中心)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交通指挥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发改[2011]2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发改函[2013]1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交通指挥中心)
2.2建设地点:花城新区干坝塘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与交通服务用房等。
2.4计划周期: 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用于交通管理与交通服务用房,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建安费1198.8万元内的全部设计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投资额1000万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和不少于1个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交已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的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应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26日00时00分至 2016 年9月30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pzhjs.com)通过《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812-3320749)。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攀枝花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枝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东区文景巷50号—建设公司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812-3348525
传 真: 0812-334852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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