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集贤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贤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贤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XL-JMS-ZF/20160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4-68089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贤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双路
联系方式:杨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女士0454-6808989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万象街荷兰城观湖12-1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具体材料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3、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至少一项。4、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主要设备生产厂商经销授权书,以及相应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包括:气体灭火控制器(三区)、不间断电源主机、机密空调主机、智能集中监控主机、KVM切换器、24口千兆交换机、路由器等)5、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9.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万象街荷兰城观湖12-1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一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以及相应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注: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万象街荷兰城观湖12-1门市,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