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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指挥中心网络后台及应用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08 来源:福建福州政府采购市级县级招标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TH-26220160817(2016平潭财购计[127]号)
2、招标项目内容:指挥中心网络后台及应用系统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指挥中心网络后台及应用系统服务项目   其他网络设备   指挥中心网络后台及应用系统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吴朗/0591-23156655  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宝路宝城花园交警大队 

3、预算资金:310.0641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09-30至2016-10-12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6、联系人: 李邓生
7、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2 传真: 0591-87878463
   公司网址:   E-mail: fjth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8.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8.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8.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8.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8.8、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投标邀请函第6点要求,提供下载打印网上CA报名的记录(若无需进行CA报名的项目,无需提供该记录)。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6-10-25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6-10-25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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