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同录系统数字化高清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6525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从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要求 |
子包一 |
同录系统数字化高清改造设备 |
1批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的内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于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
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户名、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所投子包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416491;
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