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C2016B01-公10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潜在投标人:
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经过招标人商量后,现对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页《招标公告》中
原来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7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参与本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现改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投标人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7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参与本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2、凡招标文件中涉及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要求及需提交的证件均按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要求提供和评审
3、其他内容不变。
遂昌县广播电视台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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