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采购环境空气VOC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ZH02ZC70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采购环境空气VOC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人民币22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环境空气VOC在线自动监控设备 一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环境空气VOC在线监控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必须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邱先生0756-7263070。
六、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环境空气VOC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投标产品授权函原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的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证明材料: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 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5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 15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5号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http://zhuhai.gdgpo.com/)、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411569972
邮编:5190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黄华林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传真:0756-2638497
EMAIL:cl2638498@163.com
邮编:519000
十六、 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