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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视无线播出系统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14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广播电视台(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城市电视无线播出系统平台采购项目中金华公开(货物2016-092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城市电视无线播出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中金华公招(货物)2016-092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4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IT资产环保处置承诺函原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21日

上午9:30- 12:00,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网上购买不支持邮寄纸质版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网上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到我公司联系邮箱(2172035669@qq.com),在邮箱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厅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18338-8818

联系地址: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百客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乐女士

联系电话:18697191199

邮箱地址:358208379@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楼2号楼210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收款人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6305018836370000005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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