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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椿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防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6-10-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0-17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椿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

  2、 招标编号:BJJF-2016-1487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椿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6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303547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人:李莉 张晨

  邮 编:100062 电 话:67178235

  5、预算金额:财政拨款采计X【20160905】-1710号、¥49万元人民币;

  6、采购用途:自用。

  7、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管线工程、安防监控设备、电视监控摄像设备拆除、视频控制设备拆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C.9.3 安全防范设备拆除工程      
1 930903015001 电视监控摄像设备拆除   19
2 930903017001 视频控制设备拆除   4
3 930903019001 控制台和监视器柜拆除   19
4 930903021001 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拆除   8

  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1月1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2月11日)

  施工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63号

  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文件价格:现场购买,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止,每天9: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7室。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

  1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1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含以上或机电安装(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须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17、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莉 张晨

  电话:010- 67178235

  传真:010-671166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7

  邮政编码:100062

  银行信息:开户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000519006798276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布。

  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的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7)拟派项目负责人任命书;(8)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级证书、身份证;(9)报名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10)外地进京企业须提供企业进京《备案证书》。报名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任命书还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近三年业绩至少提供2份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文件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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