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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过程监控运营服务项目

2016-10-17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过程监控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过程监控运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070-J023C、2016-071-J024C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过程监控运营服务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2]包。

    2、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止(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对外办公时间)

  1. 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3、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将《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至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邮箱地址:yqcgzx_wj@126.com),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谈判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特别提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各供应商发出《登记表》的邮件时间为准。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09:00时

    2、谈判地点: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阳泉市南庄路北胜巷2号

    联系人:牛轶群联系电话:0353-3039161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16号

    项目联系人:杨静电话及传真:0353-6669036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预算金额

包号2016-070-J023C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包号2016-071-J024C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70000元)

2

付款方式

将对每套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过程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据实结算。

3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4

工作周期

包号2016-070-J023C签订合同后一年

包号2016-071-J024C签订合同后一年

5

特定要求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谈判时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资格审查的所有内容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资质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谈判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谈判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备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报价人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7、★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五部分)

8、★按照本表“特定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提交,采用胶印形式装订成册(第3、8项需提供资质原件备查、无需装订,审查完后退还供应商)。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共一正三副)

7

报价人应提交的

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谈判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谈判函(在谈判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谈判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无效);

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3、★报价人资格声明;

4、★报价一览表;

5、★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6、★详细的服务大纲(包含服务内容及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用的计取;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内容);

7、★主要投入服务人员及设备明细表;

8、★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9、详细的服务实施细则;

8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9

本次谈判除收取成交供应商的公证费用外,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采购需求表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运营服务(包号2016-070-J023C)

序号

项目名称

运营设备点

数量

招标需求

1

阳泉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运营社会化服务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二、三热电厂、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公司、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平定中玮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及狮脑山城市高空视频

10套

1.中标后的运营机构在阳泉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公设施、业务熟练且稳定的运维人员至少2名,专业的运维车辆(不少于1辆)。2.每十五天对视频监控现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图像质量、设备清洁度等;电路系统是否稳定,通信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做好相应的巡检、维护、标定等记录,并存档。3.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1)每次巡检对监控设备进行除尘维护;(2)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故障;(3)设备经长期使用,元件自然老化导致的损坏故障;(4)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的不稳定,导致的设备损坏故障;(5)由于线路受损导致的信号传输故障;(6)由于施工质量或未采取防雷措施等造成的施工质量故障等。4.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对监控中心的故障报告进行响应,做到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48小时内完成处理。5.建立完善的运维人员内部考核制度及运维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阐述在系统运行期满后如未签订后续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时的系统移交计划,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资料、运行维护记录、设备档案等。

    中标人需遵照执行的其他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晋环函[2007]791号)

    《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技术规定》(晋环发[2008]3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晋环发[2009]4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晋环发[2009]49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晋环发[2009]187号)

    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国控重点污染源过程监控运营服务(包号2016-071-J024C)

序号

项目名称

运营设备点

数量

招标需求

1

阳泉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过程监控设施运营社会化服务

安装在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平定中玮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娘子关污水处理厂、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升华实业分公司五矿污水处理厂、阳泉市深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二、三热电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套

1.运营机构中标后在阳泉市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的办公设施、业务熟练且稳定的运维人员至少2名,专业的运维车辆(不少于1辆)。2.运营机构要每月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上传数据与监控对象的原始仪表数据是否一致;电路系统的电压是否稳定、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线路连接是否对应;数据存储/控制系统的通讯模块是否正常工作、SIM卡通讯传输是否正常。3.过程监控设施出现故障时须在24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4.建立完善的运维人员内部考核制度及运维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阐述在系统运行期满后如未签订后续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时的系统移交计划,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资料、运行维护记录、设备档案等。

    中标人需遵照执行的其他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输出、采集、传输技术要求》(晋环函[2007]791号)

    《山西省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技术规定》(晋环发[2008]3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晋环发[2009]43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晋环发[2009]49号)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晋环发[2009]187号)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办公)

 
 

邮箱地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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