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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文化广场室外LED屏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1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1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文化广场室外LED屏设备购置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燕政采立字【2016】6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批复金额:15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经营状态:在参加政府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 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此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4.2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

  4.3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年10月20日至 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领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燕山财政局分局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胜龙

  电 话: 18201636193

  传 真: 010-88082057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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