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学院的委托,对长治学院南北两校补充监控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学院南北两校补充监控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DPZB20161019号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长治学院南北两校补充监控安装工程 |
1 |
项 |
916744.12 |
|
(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2、所竞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要求)。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交货地点:长治学院指定地点。
四、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竞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标人需具备的特定资质条件:
(1)安防资质证书叁级及其以上。
(2)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3、竞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安防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期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记录、上年度审计报告、近期(竞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即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
2、谈判地点: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学院
地 址:长治市城区城北东街73号
联 系 人:宁先生
电 话:0355-21798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3503722 / 18735530179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