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长治市水资源取水远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及升级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水资源取水远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及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ZSZY20161006
三.项目预算:18.1100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工作内容 |
数量 |
1 |
系统维护 |
站点基础维护 |
108台 |
2 |
设备升级更新 |
升级更新遥测终端机 |
8台 |
3 |
配件更换 |
水资源控制器 |
6个 |
通讯模块 |
5个 |
||
4 |
维护报告 |
编制本年度维护报告 |
1份 |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交货地点:长治市水利局;
4、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设备(序号2、3)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书。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所投设备(序号2)需提供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设备(序号2)检验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经销商需提供设备(序号2、3)生产厂家授权经销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7日9:30时
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55-303265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嘉
联系电话:0355-2035588
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