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0-24
1. 项目名称:和平里街道林调等7个社区购置安装灯光音响设备项目
2. 项目编号:GS16-10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和平里街道办事处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六区
5.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4层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078638-806/811
9. 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67.814775万元(财政资金),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设 备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灯光、音响设备系统 |
67.814775 |
社区自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工信部(原信产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音视频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娑ㄌ峁┘觳煸嚎叩牧嘧既胫っ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工信部(原信产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音视频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至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4层),招标文件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5.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6层)会议室
17.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8.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010-84078638-806/811 传 真:010-84078638-815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