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政府机关二院监控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政府机关二院监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省政府机关二院内。
2.3 规模:本项目为湖南省政府机关二院监控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省政府机关二院内,总预算约为360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政府机关二院监控改造工程,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园区内监控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情况违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3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名 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友谊路528号
联系人:彭波
联系电话:0731-851664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艳君、刘丹、周异
电 话:0731-84169657
传 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