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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公安局智能化监所安全保障系统设备谈判公告

2016-10-25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壶关县公安局智能化监所安全保障系统设备谈判公告

    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智能化监所安全保障系统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智能化监所安全保障系统设备

    2、项目编号:YDX16101901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智能审讯系统、监所门禁系统、监所行为分析安防保障系统、监所广播对讲系统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采购预算:15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凭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与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价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名单内)、近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在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壶关县公安局

    地  址:壶关县县城

    联系人:张  炜

    联系方式:1383553513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5-8506806

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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