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台县广播电视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第1包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第1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HY-2016-34-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广播电台录编播控设备采购;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总预算价: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捌仟叁佰壹拾元整(¥:638310元);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4、供货地点:五台县广播电视台
5、质保期:1年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质保期过后付清剩余的10%。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开户许可证;
4、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5、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6、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为保护软件产权,播出软件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数字广播系统等同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如经销商参与的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8、上年度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验资报告、财务报告。)
9、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纳税证明;
10、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
11、音频、视频工程业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报名时须携带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01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3、文件售价: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台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卢顶柱
联系电话:13835080669
采购代理机构:忻州市华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忻州市开发区小檀高层八楼西户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553509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