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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前端电子警察、高清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2016-10-31 来源:福建福州政府采购市级县级招标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DZB2016-142(2016平潭财购计[140]号)
2、招标项目内容:前端电子警察、高清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前端电子警察、高清监控改造升级项目  警用设备和用品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0591-23156655  福建省平潭县 

3、预算资金:169.494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10-28至2016-11-04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
6、联系人: 陈小姐(项目负责人)、吴小姐
7、联系电话: 0591-87805820 传真: 0591-88231283
   公司网址: http:// www.fjszdzb.com E-mail: fjszdzb@fjszdzb.com
8、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办公场所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⑤、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⑥、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原件;⑦、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重要说明: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截标时间: 2016-11-21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6-11-21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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