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16]678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南校园梁銶琚
舞台灯光采购项目(第二次)
中山大学根据国家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一、 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舞台灯光 1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 项目预算:118.1404万元人民币
三、 响应供应商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三) 供应商必须具有制造标的物或合法的供货和相关项目及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
(四)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丙级及以上;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 个日历天以内。
五、 交货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及售价: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HZBJ)使用机构CA登录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400 元/标段(分项)后进行下载,售后不退。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是获取电子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七、 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16年11月7日下午5:00;登录高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 szbidding.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该平台数字证书(CA)的投标商需按高校电子招投标平
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详见通知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cgxxgg/145798.htm。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
八、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
http://www.szbidding.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HTBJ)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2)现场提交:供应商需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HTBJ)刻于光盘或U盘上,于
2016年11月11日下午2:30至
3:00递交至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306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1 月11日下午3:00止,逾期送达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备导入失败备用。
上述两种方式需同时提交。(中标供应商将被要求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九、 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1日下午于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南区415号生物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争性磋商会,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敬请谅解)。
十、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6 年11月1日至2016 年11月3日止。
本磋商项目经办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5085转803; 传真:020-84115092;
网址:http://bidding.sysu.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积极参加。
注:磋商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磋商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磋商资格,视情节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山大学及其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