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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

2016-11-01 来源:山东东营政府采购网

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1526609955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987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PEDZ 2016-105#

 四、项目名称: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采购设备一批,总计划投资约9.46万元。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

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个包

详见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室)

谈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日,每日8:30至 17:3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谢绝邮购。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

九、谈判日期: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东营市交通运输局17楼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9877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二)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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