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1526609955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987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PEDZ 2016-105#
四、项目名称: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采购设备一批,总计划投资约9.46万元。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 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个包 |
详见国检会议室视频终端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公示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室)
谈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3日,每日8:30至 17:3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谢绝邮购。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
九、谈判日期:2016年11月10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东营市交通运输局17楼会议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9877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二)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