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CGG201608001
一、项目概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受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招标单位)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滨海港消防站3辆消防车采购项目。
2、供货期要求:12个月。
3、供货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
4、采购范围:滨海县滨海港消防站3辆消防车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项目预算价约690.0万元。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滨海县滨海港消防站高喷消防车1辆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
二标段:滨海县滨海港消防站水罐消防车1辆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
三标段:滨海县滨海港消防站干粉消防车1辆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上述3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同时可以被确定为3个标段的中标人,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制
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或承诺在交货前提供“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的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5、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完成整体项目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本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申请人)可生产、代购或外购;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16年10月31日8时30分-2016年11月7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周雷明
4.联系电话:051583705608 15295318333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确认函内容要求填写及盖章。
6.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 整。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转账进账单、汇票或电汇方式缴到指定帐户,投标报名时将缴款凭证原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据。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帐户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材料和合同的要求按时交货。合同签订后,使用方支付货款总额度的30%(但中标人必须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供和预付款等额的诚信金),交车后付货款总额度30%后,车牌等相关手续办好后再付货款总额度30%,免费保养1年,质保三年(底盘质保一年,上装质保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单位: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诗
联系电话:15949116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雷明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7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21楼
电话:0515-83705608、13016558569
传真:0515-88358428
E-mail:359410633@qq.com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传真:0515-84198978
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