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清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XFZB-2016-129(2016闽清财购计[072]号)
2、招标项目内容:肩扛摄录一体机等采访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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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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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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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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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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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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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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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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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扛摄录一体机等采访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
闽清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
0591-22326111 |
闽清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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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资金:101.49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0-31至2016-11-07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
6、联系人: |
陈爱光 |
7、联系电话: |
0591-88002309 |
传真: |
0591—88002607 |
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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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fjxfzb@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11-22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11-22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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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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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100026211970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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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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