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1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委托,对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3.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380008
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43138
7.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指挥中心大屏幕改造项目
8. 招标编号:0686-1641Q288446Z
9. 项目采购概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概算金额 |
1 | 指挥中心大屏幕 | 批 | 1 | 人民币6,612,750.12元 |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0.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提供商;
10.3 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10.4 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5 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0.6 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7 须具有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10.8 国家要求的本包设备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1.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被授权人的社保记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07房间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9:30(北京时间)
14.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16.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会议室
17.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
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邮 编: 100020
电 话:010-65043138
传 真:010-65912771
电子信箱:lichen@cbwtc.com
联 系 人: 李琛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 11001079400053005665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