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邮电大学数媒学院数字电影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通用摄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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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北京邮电大学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1日 16: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2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 北师大加油站北侧) | ||
预算金额 | ¥3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9893114 | ||
采购单位 | 北京邮电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jiangsi@bupt.edu.cn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杰010-59893114 刘思远59893118 施歌5989313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16XJ278).pdf |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邮电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邮电大学数媒学院数字电影摄影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邮电大学数媒学院数字电影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ECZB01-16XJ2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杰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联系方式:jiangsi@bupt.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杰010-59893114 刘思远59893118 施歌5989313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2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3)投标人需开具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有法人签字及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购买或邮购,标书售后不退。每包人民币 500 元,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汇款到: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帐号:340263902979。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号:4008266163转13607,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及购买标书材料原件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院内 北师大加油站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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