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大楼LCD显示屏拼接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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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宁波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3日 17: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11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锋 夏伟立 陈琴 章海波 吕�S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295348 87388460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C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90773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321469 |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宣传教育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更改通知
通知编号:改- NBITC-20163655G磋-2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宣传教育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改和说明:
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响应性(24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产品的技术和规格要求表中各项指标的得24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打“★”的技术指标扣4分;偏离6条(含)以上技术分得0分;”
更改为:“技术指标响应性(24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产品的技术和规格要求表中各项指标的得24分;每负偏离一条打“▲”的技术指标扣4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打“▲”的技术指标扣2分;扣完为止;”
2.删除第四部分:“(1)打“★”号条款为关键指标,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第四部分 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中的所有“★”更改为:“▲”
4.第四部分“二、LCD液晶拼接显示屏系统技术要求”中的内容投标时须逐条应答。
其余事项无变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联系人:夏伟立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