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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会议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11-0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会议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608

  采购人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0358899-7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采购内容):会议室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196.5974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连续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2013年3月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 2016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主楼512室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王红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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