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北科技学院校园消防报警系统联网、致远楼消防改造及校园消防专网施工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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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华北科技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18: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 ||
预算金额 | ¥157.7881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0220218 | ||
采购单位 | 华北科技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8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10-615950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010-80220218-8043 | ||
附件: | |||
附件1 | 消防招标公告.docx |
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北科技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北科技学院校园消防报警系统联网、致远楼消防改造及校园消防专网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北科技学院校园消防报警系统联网、致远楼消防改造及校园消防专网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ZJTY-2016-01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02202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北科技学院
地址:河北省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8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15950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10-80220218-80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单位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50万元(含)以上的公建消防工程(相同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6、河北省外企业需具有有效期内《建筑企业进冀备案证》;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约定其中一方为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和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7881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河北省以外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