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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看守所视频监控、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监理服务及光缆传输服务的采购

2016-11-07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受兴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看守所视频监控、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监理服务及光缆传输服务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兴县公安局看守所视频监控、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监理服务及光缆传输服务的采购

    二、项目编号:SFZC-2016-090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别

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

1

兴县公安局看守所视频监控、网上督察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1项

300000

2

网络传输服务(年度裸光纤租用)

1项

390000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信息工程管理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包1);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信息工程专业)(包1);

    4.投标人需是本县基础运营商或获得本县基础运营商的授权单位(包2);

    五、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非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

    4.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当年设立的企业不提供此项资料);

    5.社保金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6.缴纳税费的纳税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7.投标人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若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六、相关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

    3.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

    4.谈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七、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将价款汇至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8115501012800041604)。

    八、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兴县公安局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3453869969

    2.代理机构: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38811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龙凤南大街西侧)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

    帐号:81155010128000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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