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正文: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6GZ11QY30
3. 项目名称: 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服务期
最高限价
采购灯光设备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人民币361.84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或以上资质。
6.8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9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备如下资料: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核对)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5)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3日09 :00~0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3日09:3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haobiao.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粤剧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陈先生/黄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1688-125/148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CL87651688y@163.com
传真:020-8765 1698
网址:www.chinapsp.cn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1. 为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 (人民币)(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