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货物及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弱电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TYH2016-CZ-178
3、招标内容概况:本工程为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鑫沙苑项目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安防报警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要求提供投标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⑥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一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依法取得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③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对讲机、车辆识别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投标人不能将所列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工期:A1栋工期待定,A2、A3、A4栋从项目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起60日(自然日)完工。
7、招标文件发售办法: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8、投标截止时间: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12、 招标人名称: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8007359333
13、监督部门:湖南省湘南地质勘察院
联系人:刘湘南
电话:13975530211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35号
1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小区院内
联系人:尹蓉萍(18973505899)
电 话/传 真:0735-2150875
15、信息发布媒介: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湘南地质勘察院内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