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9
本招标项目 圆明园遗址(大宫门、绮春园、方壶胜境部分)安防工程 已由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以 海采(2016)49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编号海采(2016)498号/ TXJ-010-2016159。现对 圆明园遗址(大宫门、绮春园、方壶胜境部分)安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圆明园遗址(大宫门、绮春园、方壶胜境部分)安防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3、项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公园。
4、建设规模:本工程安全防范控制区域约38万m2,重点控制点位192个,施工线路长约8.7km,总投资约555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内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二、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3、报名及获取文件地点: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报名时须携带(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13:3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 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03室
3、联系人: 冯先生、段先生
4、联系电话: 010-58446086
5、电子邮箱: txjg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