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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

2016-11-10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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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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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4】9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西宁市政府拆迁补偿、银行贷款、医院自筹及申请省级资金解决。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委托,现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第二次)(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6-052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第二次)

  1.2招标编号:新华青海公招(工程)2016-0525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4511.4576万元

  2.2建设地点: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3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96000平方米医技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274日历天(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交货期根据项目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外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成立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相关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且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不存在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也不存在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权力机关查处、调查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为B级或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附项目经理承诺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有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遇延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

  (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以所参与项目合同文件为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以上证件均需提供有效证件;

  (3)安全生产负责人:机电类高级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为B级或以上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两证齐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有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遇延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

  (4)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均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连续三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为准),以上所有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明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任命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以上所有人员要求在投标时均须提供证件原件,以便备查。

  3.3、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附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5、本工程所用主要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有本地分支机构加盖当地售后服务机构的公章。(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须为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10 日至2016年11月16 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向内200米,青海物产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外省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成立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相关证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所有人员证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胶装成册,否则不予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0元(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分前(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宁市南山路以北、湟中路以东(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971-7194754

  8.2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14486

  电子邮箱:xhzbqhfgs@163.com

  8.3开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10902295610703

  9、监管部门: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

  监督电话:0971-8210277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纪委

  监督电话:0971-7192457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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